这两天,支付圈最热闹的莫过于云南某大佬被人爆料涉嫌“H社会”(强卖,敲诈勒索)的事情,而该事情还波及到了另一位支付同行。
我看很多同行都有写,但基本都是没能写清楚,我就结合双方的文档及各种聊天记录,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做一个时间上的梳理,方便大家理解。(没看完并看懂全文请不要轻易点评)
1.主人公A二手机商陈某某
陈某某应该算老支付人,江苏籍,一直以来有做多家支付公司产品,目前在云南主要收二手机生意,收单还继续做着。
PS:目前的二手机不局限于过去的解密成裸机再入网,而是可以直接原箱转卖给其他机构继续入同一个支付品牌名下的后台。
2.主人公B某云南机构黄某某
黄某某应该算是云南地区的大机构了,之前就曾在各大自媒体有爆出被代理商撸羊毛的案例,目前主做某刷产品,曾经和各大自媒体都有过广告合作(包括我们)。
3.主人公C某云南代理商李某某
跨行创业,该公司有POS机收单及代理记账两块业务,而且还是黄某某的下游代理商,综合交易量近2亿。借用场地给陈某某办公收机,也可以说是合作(互相引流),这个场地也是本次发生主要冲突的地方。
4.事情的起因
陈某某收二手机,9月中旬结识了某刷的机构渠道,然后帮助该渠道收其他机构或者代理商的全新机器,转卖给该渠道并赚取差价。
后在10月中旬“酒后”在某地区交流群中放话:某刷涨价没分到的大哥,可以找自己1:1置换不涨价的机器,并称自己是个记仇的人,打死也不放手,并多次发广告和朋友圈收某刷的定制机1万台。(跟黄某某无关,可能只是为了收机这样说)
5.事情的发酵
过了几天,陈某某又在群里喊出,10月31日以后只要是某某机构(黄某公司)的机器旧的30元,新的50元。并且说随你怎么干,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10月29日,陈某某继续发广告收机器,并与黄某某在群里产生口角,黄某某称:自己货有的是,可以给你撑死。陈某某则回应:我50你300(卖1台你亏300,我最多亏50),黄某某让他把地址发来,黄某某称要去找他卖机。
6.矛盾发生
然后第二天(10月30日),黄某某就带着一行人(20余人,包含代理及员工)搬着1120台银某支付的机器过来找二手机商陈某某要卖,并让他按照60元(之前广告有发)的价格打款,而且在当地交流群“直播”宣传,而这个地址也是主人公李某某的公司。
迫于自己之前的报价以及现场人数众多,陈某某只能按照自己的广告60元回收机器,并打款67200元。(有微信收款截图)
7.矛盾激化
付完钱后,黄某某并未直接离开,而是又要求陈某某按照300元的价格补差价,也就是需要补差240元*1120台=268800元。原因则是上文说的我50,你300元。黄某某觉得自己理解的意思是你的300回收。
对于这种咬文嚼字,陈某某显然不答应,矛盾进一步激化,并且双发都“口吐芬芳”,但并未动手。
后李某某回来公司,劝导黄某某离开自己公司,后双方衣服有撕扯,有一定损坏。随后产生了网上的相关视频,最终陈某某选择了报警。
8.警方调解
经过警察的协调,1120台机器退款退货。但黄某某却提出要求要求赔钱运输费及20多人的人工费5000元。后经过警方调解,达成总计1000元的最终赔偿,双发签字画押,事情结束。
9.事情再次发酵
处理事情当天,因为大佬黄某某及相关人员有在本地代理商交流群“全程直播”,影响到了李某某公司形象(发生地)。并且在10月31日处理事情后,黄某某与陈某某均不依不饶继续在本地代理商群里“互怼”。
10.双发对峙
后李某某将事情整理,找媒体爆料,接着黄某某发文对峙,然后产生了各大自媒体的各种文章。
11.小编点评
陈某某作为二手机商,指名道姓收机“太嚣张”,虽然事情解决了,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自找苦吃,何必?
黄某某带人上门不管是沟通还是“维权”,只要影响别人办公都是违法;强卖也确实违法,至于是否涉黑这个我们说了也不算。如果从情感上我们也能理解,但是从做法上,小编100%反对。
李某某想靠合作吸引点代理商,奈何合作方给自己带来麻烦,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最后,至于对峙双发发的内容都是只偏向自己的,这也是我们现在不愿意写爆料文章的原因,获取的信息太少,很难写准。就这,小编花了3个小时才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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